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限报12项,经学校遴选后推荐上报,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三)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重点围绕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三)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四)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六)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次课题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申请人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对应的《申报书》(可参考往年申报书模板进行准备,最终申报填报以2024年度项目申报书模板为准),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9日上午9:00至6月14日中午12:00。
(二)初稿材料提交:6月3日15:00前,各单位汇总项目汇报PPT、通过检查保护后导出的《申报书》PDF文件(个人项目文件名为“姓名+高等教育专项+项目名称”)、《汇总表》Excel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各单位邮件标题为“XX学院/单位+高等教育专项”,申报书按研究专题分类,个人申报及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遴选:6月上旬,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遴选评审并公示,请申报人做好项目申报汇报和答辩的准备。
(四)系统填报:6月10日起,通过遴选的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开通账号密码,申报人须在6月13日12:00前登录系统完成填报并导出打印,科研处统一盖章,申报人于6月14日12:00前在系统上传盖章签字页。
(五)最终材料提交:
1.通过遴选的项目最终版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A4双面打印,无需装订、需负责人与成员签名)于6月13日14:00前提交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2.请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书》的版本号一致,在系统上提交并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再进行修改,科研处将根据限额要求汇总材料,制作公文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五、其它相关申报内容及要求等请参照《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吴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附件:(详见OA系统通知公告栏)
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2. 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