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和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我校启动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请项目申报者认真学习《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关注今年申报工作新的调整变化及新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限报10项,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可从科研处网站科研项目-项目管理下载)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研究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课题指南
本次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与挑战、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数智社会、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文明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
(三)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二)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三、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申报程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5日零时开放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
五、时间安排及其他要求
(一)时间安排
1.为保证申报质量,申请人请填写《申请书》初稿交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辅导(时间由各单位自定)。
2.4月30日前,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申报辅导并遴选,拟申报项目的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并到场参会交流,根据辅导意见完善申报材料;
3.通过遴选的项目须于5月6日12:00前在申报系统提交,同时于15: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二)材料要求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提交纸质版《活页》(附件2)一式7份。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收集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206室)。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2.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将提示内容以肯定语气输入(不可删除原提示内容)。
3.所有材料上报数量以本通知为准,请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对应份数的《申请书》与《活页》。
4.其它相关申报内容等请参照《公告》(附件5)要求执行。
联系人:吴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附件:(详见OA系统通知公告栏)
1.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
2.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4.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问答
5.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