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本届科技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科技奖设7个奖种,分别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本届科技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二、申报渠道
本届科技奖实行提名评审。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申报人选择单位提名的,由我校统一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参与遴选提名;选择专家提名的,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具有提名者资格的专家开展相关工作。
三、被提名者条件
被提名者的主要成果应在广东省完成,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
四、校内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个人填报(即日起至10月30日):申报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填报信息;
第二阶段:校内审核(10月31日至11月02日):科研处根据有关通知文件进行形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报人修改;
第三阶段:校内公示(11月03日至11月09日):科研处对校内审核无误的申报信息在学校官网公示(选择专家提名的,须同时在此阶段进行提名前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方可上报;
第四阶段:材料上报(11月10日):所有材料确认无误,由科研处办妥各项签章后正式上报省教育厅参与遴选提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http://gdstc.gd.gov.cn/attachment/0/532/532599/4261191.pdf)及附件内相关文件说明。请拟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行政楼206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孙雨汇
电话:22245525
邮箱:kyc03@gwng.edu.cn
附件:科研处〔2023〕47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1.广东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
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4.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名单
5.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格式)
6.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