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23-08-03浏览次数:252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2023年度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35万元。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研究专项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91日至91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材料时间要求

申报人提交纸质《申请书》(需负责人签名)一式6各单位汇总910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申报人于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提交,逾期不受理。科研处统一审核材料寄送至省社科,由省社科组织专家评审按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择优上报。

)其它相关申报内容等请参照公告(附件3)要求执行。

 

联系人:吴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附件科研处〔2023〕35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的通知.zip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术团队项目)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者个人项目)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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