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346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限额申报4,经学校遴选后推荐上报,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四)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五)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范围及结项要求等详见《通知》


二、申报程序

(一)本次课题须在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gddy.scnu.edu.cn)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参照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二)《申报书》初稿电子版于62日前提交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遴选评审,择优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三)最终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于67日前汇总最终申报材料,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需负责人签字),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吴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附件:(附件详见OA系统)

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3. 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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