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含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21-02-04浏览次数:323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1)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拟设立25项,研究年限为2年。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根据通知要求,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

二、其他要求

具体学科范围、申报条件等详见教育部社科司网站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index.html

三、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0211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四、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评审书》(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一式一份;《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请申请人认真查看申报常见问题释疑(附件3),严格对照评审书形式审查要点表(附件4)填写《申请评审书》。

2.电子材料: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时间安排

1.为保证申报质量,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22日前提交申报意向及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

2.《申请评审书》初稿于31日前提交,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重点辅导;

3.申请人根据辅导反馈完善申报材料;

4.我校最终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设定为3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22245525

电子邮箱:nanguokeyan@sina.com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3: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附件4:2021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形式审查要点表.doc

附件5: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xls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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