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的基本原则
(一)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学科共建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
(三)学科共建项目由学校集中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限额要求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限报35项。
(二)学科分类
学科共建项目分二十四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规划,自主选定重点发展或重点扶持的学科组织申报。
(三)成果形式
学科共建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一个项目可单独选定以上一种成果形式,或同时选定其中两种成果形式。
(四)申报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成员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未征得本人同意擅自将其列为成员,取消申报资格)。
2、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年度学科共建项目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www.gdppssp.com.cn/index.jsp)。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下载、打印《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交至科研处审核。填写项目申报系统时,“项目类别”请选择“学科共建”。
(二)申报时间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截止时间是12月29日晚上23:59,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书》3份(A3打印中缝装订),负责人与成员皆需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
2、论证活页(A4打印)3份,文档命名和内容不能直接或间接出现申报者个人或单位信息;
3、《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均按学科分类整理报送;
4、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nanguokeyan@sina.com。
联 系 人:许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22245525
科研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