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与《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正式启动相关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以申报类别及限额如下:
(一)省级重点建设平台,限额1项.
(二)创新团队项目,限额2项。
(三)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新材料、服务乡村振兴、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其中:
1.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新材料、服务乡村振兴等3个重点领域专项,限额6项;
2.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点领域,具体申报要求及申报书详见附件1)
(1)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限额3项;
(2)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面向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领域的教师,限额3项。
(四)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限额8项。
二、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第一至三类项目,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予以立项;第四类项目,学校组织遴选后认定,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分为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特色新型智库。
2.创新团队项目:要求依托重点学科(我校重点学科为国际贸易学、英语语言文学),培育期为3年。
3.重点领域专项项目:
(1)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新材料、服务乡村振兴等3个重点领域专项申请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特色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科研业绩优秀。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除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外,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原通知(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 负责两项及以上在研未结题、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有撤项记录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请各单位审核管理)
2. 本次申报获批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由学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资助,原则上省财政部分资助2/3、学校自筹1/3。
3. 本次申报遴选、项目管理、结项评审、经费管理等,依据学校《“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南国[2017]133号)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方式、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填写对应的《申报书》(附件1、附件2)。
(二)材料提交:6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至科研处;一份项目汇报PPT、《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anguokeyan@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遴选: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限额遴选并公示。请申报者做好项目申报汇报和答辩的准备。
(四)系统填报:7月1日起,通过遴选的项目由科研处开通账号密码,负责人进入系统(http://210.76.75.91/)填报(须在7月7日前完成)。
(五)最终材料提交:最终版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签名)于7月7日前提交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anguokeyan@sina.com。科研处根据限额汇总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许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科研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