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单位 | 用途 | ||||
负责学生 | 负责学生电话 | ||||
借用物资名称 | 借用数量 | ||||
借用时间 | 归还时间 | ||||
借用单位 指导老师意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校团委秘书部 审核意见 |
注意事项:
一、借用流程
1.所有使用物资的活动必须是已经审批通过的学生活动。各单位填写《物资借用申请表》,由借用单位负责人(老师)签字后,在工作时间内把《物资借用申请表》与《学生活动审批表》一同交至行政楼103由校团委秘书部部级成员进行审核,并于下一个工作日自行取回已审核的申请表。
2.物资借出日当天,各单位自行携带已审核的申请表于规定借出时间内到仓库领取物资,过时不候,待管理人员清点无误后,由申请人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即完成物资借用。所有从校团委借出的物资必须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考虑日后是否再借给该单位。
3.物资归还日当天,各单位须在仓库开放前将全部借用的物资集中于仓库门口,遵循先还后借的原则,由管理人员清点物资数量并开放仓库,各单位再将物资搬进仓库归还并摆放整齐,逾期或随便摆放者则考虑日后是否再借给该单位。
二、物资必须按时归还,如需推迟归还,必须在到期前把已审核的申请表交至行政楼103校团委秘书部找部级成员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单位下次借用物资资格。
三、物资审核、借用及归还时间:周一到周五8:30一11:30 、14:00一17:00为物资审批时间;周一7:45-8:15为物资借用时间;周二到周四17:05一17:35为物资借用、归还时间;周五17:05一17:35为物资归还时间。
四、可借用的物资:课桌椅、彩旗、红地毯、演讲台。
五、仓库地点:小白楼附近的跆拳道馆旁。
时间:May 30, 2018 5:34:00 PM
录入者: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