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培养大学生的组织纪律问题,促进大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制定本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学生上课、早读、晚修以及所规定参加的活动、会议等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2、学生请假、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同学情况一律记入各班考勤薄。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批注;请假时间在两天以上(含两天)由系主任批注。请假需事前请假,不得事后补假(除辅导员或系主任原因不能批请假条情况外)。请事假达三天以上,或在国家规定长假日前后请事假,需由家长从其所在单位寄来亲笔信函,做出专门说明;请病假达两天或以上,或在国家规定长假日前后请病假,需提供医院病历、就诊发票以及医生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旦查证伪造材料,所请假期论旷课处理。
3、在假期(如国家规定节日假期、周六日)放假时,假前一天和假后一天,每班均不能超出四位同学(不含五位)请假。
4、正常上课期间,凡旷课2学时(即一堂课)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凡规定参加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活动、公益劳动、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1分;凡早读、晚修迟到、早退累计5次扣0.5分,无故缺席早读、晚修一次扣0.2分。
5、学生请假累计超出本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6、实行严格的值班班干考勤制度。课堂纪律考勤工作由值班班干、任课老师共同负责,值班班干必须按规定如实地填报《课堂纪律考勤登记表》。
7、各班的考勤情况每月由各班班长统计一次,于每月第一学周第一日用Excel电子版形式发到辅导员邮箱(邮箱是893001381@qq.com.cn)。
中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