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质量工程”建设,着力提高建设成效,教务处对2019年立项的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2019年立项的部分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由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对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实证材料进行了审查,13个参与检查的项目,12个项目通过中期检查、1个项目暂缓通过。具体检查结果见附件1。
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需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暂缓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认真整改,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并参加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工作。
二、项目经费
1.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期划拨中期建设经费(项目建设总经费的50%)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登录“数字南国”查询经费划拨和使用情况);暂缓通过的项目,暂缓划拨中期建设经费。
2.各项目需按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7〕180号)文件要求,科学合理使用经费,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应有一定的经费用于成果发表、教学设备购置等能够体现研究或软、硬件建设的方面。
附件(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1.2021年上半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
2.2021年上半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
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doc附件2 2021年上半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