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7浏览次数:7343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将《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成军,020-37629463)


 
 
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巩固人才培养工作中心地位,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三五”期间继续组织实施省质量工程建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为引领,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完善质量工程建设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推动优秀建设成果共建共享,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坚持在全省高校全面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引导高校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坚持突出重点,瞄准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关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分类指导,自主建设。充分考虑高校的类别、层次和发展阶段,对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分类指导,分类建设,对质量工程项目实行分类评价、分类考核,引导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错位发展,办出特色;具体项目由学校结合本校实际,自主规划,组织实施。
(三)应用导向,共建共享。大力推进质量工程项目内涵建设,注重项目建设成果在教学实践中检验和应用,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面向全省进行推广“十二五”质量工程优秀项目的建设成果,促进优质教学资源联动共享。
三、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质量工程,使我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持续深化,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教师教学能力普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善,高校办学特色更加鲜明,社会服务能力更趋强化,为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率先基本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四、建设内容
(一)专业类项目
集中优势资源,在全省高校基础学科相关专业及密切服务于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遴选建设一批办学水平较高、专业实力突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重点专业;在一般本科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着力培育一批能够彰显学校办学优势、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的特色专业。“十三五”期间,共计划立项建设约200个省级专业类项目。
项目载体:省重点专业、特色专业。
(二)课程类项目
建设约150门面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精品视频公开课,重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类精品视频课程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鼓励通过视频课程建设传播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以基本覆盖各专业核心课程为目标,优先支持高水平大学和区域重点高校建设约400门面向高校师生及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专业课、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等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线课程、MOOC等),加强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满足高校教学和社会人员终身学习需求,提高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社会效益。
项目载体:省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含MOOC课程)。
(三)教材类项目
整合我省高校教师、学科专业优势与资源,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代表我省高等教育水平的优秀教材,打造广东高等教育教材品牌。依托广东省“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计划新建约1500种省级规划教材,面向全省进行推广。重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人文社科类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遴选建设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项目载体:省规划教材。
(四)实践教学类项目
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建约10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支持学科布点较少、教学效益高、共享面广的示范中心建设,至“十三五”末,确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项目)基本覆盖我省高校主要学科门类;加大对一般本科高校和新建本科院校的指导支持力度,在粤东、西、北地区高校培育2-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引导上述高校投入更多资源改善实践教学条件。率先推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面向全省高校开放,促进实验实践教学优质资源深度融合和充分共享。
项目载体: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大力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基础上,拟在“十三五”期间新建5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支持能够替代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高投入以及实体实验教学短期内无法具备条件的虚拟中心建设,重点支持虚拟手段先进、与实体实验中心互促互补、虚拟资源丰富的中心立项建设。
项目载体: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内涵建设,完善基地教学运行、学生管理、激励约束、投入保障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拓宽校企合作领域,吸引企业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参与共同制定教学目标、培养方案和考核标准,共同开发课程体系和实践项目,共同评价教学效果和实践成效,切实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对于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计划支持高等学校依托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合作新建约200个共享共用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从“十二五”期间671个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中遴选100个优秀基地重点支持,推动优秀实践教学基地资源面向全省高校开放。
项目载体:省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五)教师教学类项目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加大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项目建设,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须确保机构、场地、人员、编制、经费五到位;依托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各类专项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打造若干高水平教学团队,普遍提升教师教学素养和创新创业教学能力。“十三五”期间,在高校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学科和区域分布,计划新建约10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另从现有28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项目)中遴选约15个,共重点建设25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进行授牌。
项目载体: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学团队项目。重点支持以省级教学名师为负责人建设省级教学团队,形成老中青、传帮带的团队,保障专业教学队伍结构和质量稳定。“十三五”期间新立项建设100个省级教学团队,并从现有406个团队建设项目中遴选约200个,将300个省级教学团队的主要事迹汇编成册,在全省树立示范。
项目载体:省教学团队。
教学改革项目。分类组织实施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完善省、校两级教学改革项目培育建设体系,将教学改革项目与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衔接,重点支持一线中青年教师围绕教学实践开展微观问题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检验和运用。大力支持资深教师对学校或校际教学共通问题进行研究攻关,提出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支持学校教学领域主要管理人员开展宏观教学问题研究,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明确方向。“十三五”期间,每年立项建设教学改革类项目约500项,项目适当向一般本科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倾斜,适当向一线中青年教师倾斜,适当向解决教学改革薄弱环节和核心问题的项目倾斜。
项目载体: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省高校教学名师遴选工作,大力表彰在教学领域贡献突出的一线教师,特别是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成绩卓著的一线教师。“十三五”期间,计划在2016年、2018年、2020年分别组织遴选,每届评选约45名,充分发挥省教学名师在教学决策咨询、项目评审、教学团队培育、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项目载体: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六)综合改革项目
试点学院。“十三五”期间,计划遴选建设约20个的省级试点学院,鼓励各高校革新理念、大胆尝试,向试点学院下放更多权限,改革招生选拔、人才培养、教师选聘考核、专业评价等模式和制度,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打造“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为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另辟蹊径。
项目载体:省试点学院。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十三五”期间,遴选建设约10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重点支持高校创新教学理念,明确培养目标,构建独特和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突破旧有框架,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对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问题进行实践攻关,紧盯社会紧缺人才需求,依托实验区建设形成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示范专业,提高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项目载体: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配合国家各类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省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计划的实施,在“十三五”期间立项建设若干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同时以专业或专业群为单位,实行“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项计划项目优先面向通过认证或评估的专业试点,年建设数量和类别依实际情况而定,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项目载体:各类卓越计划项目。
(八)创新创业类项目
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大力推动和深化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三五”期间,建设若干(示范校约20所,示范基地约40个)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面向全省推广建设经验。在省级、国家级项目分配及申报,“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等方面,对示范校和示范基地给予倾斜性支持。示范校和示范基地项目单独申报立项,具体建设和遴选要求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项目载体: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
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主要目标,按照兴趣导向、重在过程的核心精神,大力支持广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引导一般本科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加大项目立项投入,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管理、投入等作为遴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的重要考虑,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建设体系,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多创新创业体验机会。“十三五”期间,每年立项建设约4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适当向一般本科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倾斜。
项目载体: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九)资源联动共享项目建设
高等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委托1-2所高校研发建设省高校信息化资源集成共享数字化平台,开放校级用户使用端口。以资源对接、共享等为立项和验收条件,将“十三五”期间新立项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开放课程、精品教材等项目优质资源共享至该平台,面向全省高校推广和使用。继续做好“十三五”期间广州大学城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文献资源体系和网上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知、共享。
项目载体:省高等教育教学资源集成共享平台。
五、建设经费
“十三五”质量工程项目覆盖全省所有本科院校,所需建设经费由高校统筹本校“创新强校工程”经费和自有经费予以支持。项目承担学校和单位根据“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优秀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时予以追加奖补。
六、组织保障
(一)优化项目建设统筹。“十三五”期间,省质量工程项目由省教育厅总体统筹规划,核定学校整体申报限额,并明确各类别项目遴选要求,具体建设项目由学校自主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由学校严格进行校内遴选后正式推荐,省教育厅根据各类别项目推荐情况统筹立项,项目建设内容更加突出我省教学改革发展重点需求,确立问题导向,通过项目建设,集中力量解决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二)完善项目组织实施。高校担负项目建设主体责任,项目承担高校应明确本校质量工程总体目标和任务,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大项目建设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完善对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开题论证、组织实施、中期检查、校内验收评定、成果推广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对于进度迟缓、实施不力的项目及时示警、整改直至裁撤,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建设成效。通过完善管理促进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培育更多高水平国家级项目,提高我省质量工程项目在国家层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加强项目资金保障。各高校要加大对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本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和自有资金予以支持。对于推荐为省级建设项目的,学校在推荐时必须明确项目资金支持计划,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裕,能够顺利组织实施。
 (四)强化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建设成效纳入“十三五”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范畴。一般情况下,项目立项建设3年后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建设成果组织评定和验收,项目在参加省级验收前必须先行通过校内结题,省级验收结果将与学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并直接影响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的后续立项建设。各高校质量工程项目的资金支持、管理和实施情况同时纳入学校“创新强校工程”考核体系。
(五)扩大项目成果共享。加强省质量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依托信息管理平台对全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动态全程监管,在信息平台开辟专门版块,宣传优秀项目成果;健全优秀项目推广共享机制,加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开放课程等项目的资源共享力度,扩大项目建设成果受益面。                      
 
 
 
时间:Jun 27, 2016 3:38:00 PM   

录入者: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