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于近期公布了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粤教高函〔2015〕133号和粤教高函〔2015〕173号)。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现开展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范围
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附件1)。
二、开题要求
1.结合项目申报时项目申报指南中有关要求(附件2)和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和措施、进度、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论证。
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3.各项目负责人需准备开题论证会汇报PPT(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等4类项目汇报时间为5-10分钟,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教改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以内),介绍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方案以及预期建设效果等,重点介绍项目的改革创新之处。
三、开题论证会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答辩时,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指定代表人(应为项目组成员)汇报。除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以外,各项目组可增派1-2名人员进入会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 9月26日前提交项目开题报告书(1式7份,A4双面打印)报教务处,并发送电子文档(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至1013315291@qq.com。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7日前将汇报PPT(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发至1013315291@qq.com
本文除附件1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赵敏 电话:22245806
附件:(见教务处主页网“最新通知”栏)
1.我校2015年度广东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名单
2.2015年度广东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 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