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8浏览次数:42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实施方案和研究方向,提升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97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4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进行开题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范围
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本次参加开题论证的项目是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开题论证要求
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9号)中有关项目建设申报指南中有关要求(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和措施、进度、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论证。
    三、开题论证程序
主要程序包括:
1.项目组填写开题报告书(附件3)。
2.召开现场答辩论证会。
3.形成开题论证结论。通过开题论证的项目可以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并下拨一定的建设经费。
四、时间安排
1.10月22日前,有关教学单位组织项目组填写项目开题报告书。
2.11月中旬,完成所有项目开题论证工作,并公布结果。开题论证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答辩须知
1.答辩程序: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进行PPT汇报10分钟,提问答疑、专家评议10分钟。
2.答辩要点:介绍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方案以及预期建设效果等,重点介绍项目的改革创新之处。
3.现场答辩时,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指定代表人汇报。除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以外,各项目组可增派1-2名人员进入会场。
4.请各项目组于答辩前将PPT发至邮箱1013315291@qq.com。
六、其他事项
各项目团队请在 10月22日前提交项目开题报告书(1式5份,A4双面打印)报教务处,并发送电子文档1013315291@qq.com。
本文除附件1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赵敏   电话:22245806
附件:(见教务处主页网“最新通知”栏)
1.我校2014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名单
2.2014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申报指南
3.广东省2014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教务处

 2014年10月10日

时间:Nov 28, 2014 2:56:00 PM   

录入者: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