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3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论证(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2浏览次数:45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实施方案和研究方向,提升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本科类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13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3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开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开题)项目范围
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本次参加论证(开题)的项目是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论证(开题)内容
以项目建设和改革方案为论证主要内容,涉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6号)附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中有关项目建设内容,同时结合项目申报条件等限制性要求,突出具体项目建设、改革的创新思路与举措。
三、论证(开题)程序
主要程序包括:
1.专家审阅材料。
2.会议论证(开题)。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建设方案,专家提问及项目组答疑,专家组形成初步意见等。
3.形成论证(开题)结论。通过论证(开题)的项目可以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四、时间安排
1.9月30前,有关教学单位组织项目组修改项目申报材料。
2.10月中旬,完成所有项目论证(开题)工作,并公布结果。论证(开题)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答辩须知
1.答辩程序: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进行PPT汇报10分钟,提问答疑、专家评议10分钟。
2.答辩要点:介绍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方案以及预期建设效果等,重点介绍项目的改革创新之处。
3.现场答辩时,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指定代表人汇报。除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以外,各项目组可增派1-2名人员进入会场。
4.请各项目组于答辩前将PPT发至邮箱780604895@qq.com。
六、其他事项
各项目团队请在9月30日前提交项目申请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3)(1式4份,A4双面打印)报教务处,并发送电子文档780604895@qq.com。
本文除附件1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   电话:22245811
 
附件:
 
 
            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 教务处
           2013年9月22
时间:Sep 22, 2013 9:15:00 AM   

录入者:常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