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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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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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物资名称 | 借用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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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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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单位 负责人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校学生会办公室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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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借用流程
1.所有使用物资的活动必须是已经审批通过的学生活动。各单位填写《校学生会物资借用申请表》,由借用单位负责人(老师)签字后,在工作时间内把《校学生会物资借用申请表》与《学生活动审批表》一同交至行政楼103由校学生会办公室部级成员进行审核,并于下一个工作日自行取回已审核的申请表。
2.物资借出日当天,各单位自行携带已审核的申请表于规定借出时间内到仓库领取物资,过时不候,待管理人员清点无误后,由申请人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即完成物资借用。所有从校学生会借出的物资必须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考虑日后是否再借给该单位。
3.物资归还日当天,各单位须在仓库开放前将全部借用的物资集中于仓库门口,遵循先还后借的原则,由管理人员清点物资数量并开放仓库,各单位再将物资搬进仓库归还并摆放整齐,逾期或随便摆放者则考虑日后是否再借给该单位。
二、物资必须按时归还,如需推迟归还,必须在到期前把已审核的申请表交至行政楼103校学生会办公室找部级成员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单位下次借用物资资格。
三、物资审核、借用及归还时间:周一到周五8:30一11:30 、14:00一17:00为物资审批时间;周二到周五17:10一17:35为物资借用、归还时间。
四、可借用的物资:帐篷、大宣传木板(80*39)。
五、仓库地点:总务处旁仓库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