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莫凡
传 真:(020)37626538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1501室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5920321571
2018年7月20日
时间:Jul 20, 2018 8:20:00 AM
录入者:谢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