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没有一粒“镉米”流入餐桌
今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公布了“镉”米餐饮单位,我校是被通报的两家高校之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2月27日,学校召开开学工作布置会,分管后勤工作的杨永强副校长根据当时媒体曝光的湖南“毒大米”事件,明确指示学校总务处,杜绝湖南大米进入校园。随后,总务处在组织开学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学校第三饭堂有某家公司送来的湖南大米样品,立即通知第三饭堂就地封存。
就地封存的大米
2013年3月6日下午4:10-5:50,广州市白云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组进校开展“毒大米”检查,听取总务处关于湖南大米情况汇报后,对湖南大米8袋样品进行了封存并提取样品检验,并指示学校等待检查结果。学校对此高度重视,责令饭堂专人专地保管,严禁流向餐桌。一周之后,市食品药品卫生监督局太和中队派出工作人员到校告知,湖南大米样品检验镉超标,并对8袋大米就地封存。
4月1日,市食品药品卫生监督局派员到校检查大米封存情况。
5月17日,市、区两级食品药品卫生监督局和相关领导到校查看封存大米。
在2月27日之后,我校杜绝购进湖南大米,并加大对各饭堂的检查监督力度,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
学校召开紧急会议
向师生代表公布对“镉”米封存处理情况
5月18日,在得知相关部门公布“镉”米餐饮单位之后,学校高度重视,由党委书记黎冬牵头召开了紧急会议,相关校领导、后勤及学生工作负责人等共同部署相关工作。召开了师生代表座谈会,向师生代表公布我校大米的进货渠道和对“镉”米封存处理的情况。同时,学校主动邀请媒体前来,通报情况,公布信息。师生代表、媒体记者还到饭堂实地查看了封存大米的情况。
主动向媒体通报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注重对各类食品采购渠道、各饭堂食品安全的检查和监督,保障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 转自学院主页南商新闻)
时间:May 19, 2013 9:32:00 AM
录入者:郭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