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类维修手续的办理
1、学生宿舍:报宿管员处,由宿管员统一报基建办,安排维修。
2、各教学单位、各管理部门及公共设施的使用者,请直接致电22245016。
维修范围:楼宇漏水、墙体裂缝、墙面批灰脱落、楼地面破损、下水道堵塞等。
基建办
2011年9月6日
时间:Sep 6, 2011 9:00:00 AM
录入者:刘苑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