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东语学院第一党支部举行了党纪学习专题党课活动,东语党总支书记谢丹平同志带领支部党员原原本本学条例,第一党支部全体成员和东语党总支委员参加本次学习活动。
谢丹平同志带领大家首先学习了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还学习了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谢丹平同志授课
随后,谢丹平同志还带领大家学习了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具体内容,并且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谢丹平指出,党员如违反党纪条例,必会收到相应的处分,请大家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党纪的模范。
金丽华同志和叶颖林同志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金丽华同志说到,通过本次学习,我认为要将党纪处分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首先要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对党纪的理解和认识;其次,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公私分明,不越红线;最后,在生活中也要以党纪为尺,规范自己的行为。叶颖林同志说到,作为党员,必须时刻以党章党规为准绳,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违纪行为的诱惑。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党纪的模范。同时,我也将积极宣传党纪知识,引导身边人共同遵守党的纪律,共同为党的事业奋斗。
专题党课现场
通过本次党课学习,同志们深感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深知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明白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使命,并决心严格遵守党纪处分,不仅要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要在行动上践行党的纪律,做到言行一致,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乔璐璐 蔡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