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生奖学金的通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及《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奖助贷工作小组考核,拟确定陈佳、吴颖媚等99人为学校奖学金拟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止。全院师生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具体、真实。
受理部门:东语学院(教学楼G202)
联系人:赖老师
受理电话:22245152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