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录入者:校办-解雪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278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类别及限额如下:

序号

申报

类别

项目类别

限额要求

评审立项

方式

1

科研

平台

自然科学类

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限报1

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2

人文社会科学类

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共限报1

3

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4

科研

项目

创新团队项目

限报2

5

重点领域专项

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

共限报12

6

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

7

生物医药与健康

8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

9

特色创新项目

共限报8项

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报教育厅审核备案立项

10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全省公开竞争评审和校内认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经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上报,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自主组织专家遴选评审后公示认定,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具有明确的行业背景和良好的企业合作伙伴,近三年来已与3家及以上企业合作,成功进行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5项及以上。近三年在本研究(开发)领域获得的实际到校科研经费应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横向经费比例不低于30%,近三年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以上。

2.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负责人须有正高级职称,队伍中须有该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

3.高校特色新型智库:须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具有承担决策咨询类报告的经验,近三年被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获省领导批示5份及以上,可依托厅级以上部门批准的研究机构进行申报。

4.创新团队项目:依托国家重点学科或广东省攀峰学科、省部级重点平台或省级以上示范性专业,培育期为3年。

5.重点领域专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6.特色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历年未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教师),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科研业绩优秀。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7.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下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历年未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教师),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其他要求

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2.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历年承担项目情况予以审核,负责两项及以上在研未结题、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近三年有撤项记录的纵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年度申报。

3.按指南要求,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加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请各单位审核管理)。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对应的《申报书》(可参考往年申报书模板进行准备,最终申报以2023年度项目申报书模板为准),用计算机填写(注意:申请书须用Word程序打开;如果使用WPS填写申请书,需安装附件中的VBA插件后可正常使用。打开申报书文件按照提示启用宏即可正常填写申报书)。系统开放时间:5199:0061212:00

(二)初审材料提交:530日,各单位汇总项目汇报PPT、《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遴选:6月上旬,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遴选评审并公示,请申报人做好项目申报汇报和答辩的准备。

(四)系统填报:67日起,通过遴选的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开通账号密码,申报人须在61112:00前登录系统完成填报,科研处于61212:00前上传盖章签字页。

(五)最终材料提交:

1.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最终版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无需装订、负责人与成员签名)于611日前提交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请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书》的版本号一致,在系统上提交并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再进行修改,科研处将根据限额要求汇总材料,制作公文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它相关申报内容及要求等请参照《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吴艳琪 许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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