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一般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无上述推荐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7年5月19日(含)之后出生)。
(三)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北大版或南大版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5月19日(含)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须附论文修改说明。
二、立项安排及成果形式
(一)立项规模及资助额度
拟立项总数410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具体拟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
(二)成果形式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其中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的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5月1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常规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从2022年5月算起),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申报方式
(一)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附件2)。
(二)个人帐号由个人注册,各单位汇总报科研处审核及管理。个人用户首次登录系统前,请先向科研处查询是否已经开通个人帐号。如已开通,则使用已有帐号及密码登录。如未开通,则需自行注册帐号,并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因此,注册时请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三)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下载相应类别的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在线下填写(申请书需启用宏,具体操作要求详见附件3)完成后,须重新上传至系统,并提交至科研处审核。
(四)上传后未经审核的项目申请书可修改并且重新上传。每上传一次,系统都将对应上传的项目申请书生成一个版本号。只有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的版本才是有效的申报书版本。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书,方可导出并打印。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1. 各单位应根据申报要求初审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教授进行项目申报指导论证,经论证后的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
2.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4月29日—5月19日中午12:00。校内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3日(提交的纸质版申请书应与科研处审核后的版本号一致)。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2份。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 申请岭南文化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8份。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3. 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活页)8份以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4. 电子申报材料以系统导出为准,纸质申请书需负责人及成员签名,所在单位意见以肯定语气录入,原提示内容不可删除。
(三)其它学科分类等相关申报内容及要求请参照《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许军 吴艳琪
联系电话:22245525
邮 箱:kyc01@gwng.edu.cn
科研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