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补课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共3天。其中4月3日为公休日,4月4日调休,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白天补4月4日(星期一)白天的课;4月1日(星期五)晚上补4月4日(星期一)晚上的课。4月6日(星期三)开始上班上课。
二、防疫及有关要求
(一)全体师生员工(含住校家属以及第三方工作人员,下同)非必要不出国(境),不去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需要,须于放假前书面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锦德审批。出国(境)及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返校,必须按照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后,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方可返校。
(二)提倡全体师生员工尽量不跨省流动,出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经由单位汇总名单后,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锦德审批。各单位汇总名单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孔慧贤邮箱:khx18702097378@163.com。
(三)放假期间,请全体师生员工做好必要的自我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聚集性活动,少去人群聚集场所。返校时,需要查验“粤康码”“行程卡”并测温无异后方可入校。
(四)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全体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讯畅通。
(五)如果国家及属地对疫情防控有新的要求,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并另行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