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录入者:孔慧贤发布时间:2022-02-27浏览次数:569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助力高等教育学术发展,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二、对象范围

全体在岗教师教学管理部门人员。

三、活动内容

围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四、选送数量

不超过5篇,将视投稿情况,择优推荐。 

五、作品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不限。征文应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二)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内文字体的要求:征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三)提交要求: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本单位报送文章电子版进行汇总,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邮箱gwngjwc5610@163.com邮件题目注明报送单位)。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本科)、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作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

六、组织保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做好优秀作品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李捷、刘宏超               

联系电话:22245610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2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