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现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的一般项目,限额2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不得申报。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请人按照一般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示课题题目,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进行选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但须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密切相关。
(四)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原通知(附件2)。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3份;
2.《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
(二)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一览表》
上述材料请各单位统一收集,认真审核后,于1月6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anguokeyan@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视项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遴选,择优推荐。
联系人:许军 吴艳琪
联系电话:22245525
附件1: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专项课题一般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