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录入者:曾君兰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533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的一般项目,限额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般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不得申报。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请人按照一般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示课题题目,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进行选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但须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密切相关。

   (四)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原通知(附件2)。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3

    2.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

   (二)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一览表》

    上述材料请各单位统一收集,认真审核后,于16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anguokeyan@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视项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遴选,择优推荐。

    联人:许军 吴艳琪

    联系电话:22245525

  

附件1: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专项课题一般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