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发布单位规定,部分项目需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现组织2019下半年纵向科研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一)需参加学校集中会议结题(验收)的项目:已完成项目研究并符合相关项目最低结题(验收)标准及达到申请书(任务书)预期结题成果的市社科共建项目、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含“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省教育研究院各类项目。(目录见附件1)
(二)需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由项目发布单位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已完成项目研究并符合相关项目最低结题(验收)标准及达到申请书(任务书)预期结题成果的教育部基金项目、省社科各类项目、市社科除共建项目外的其他类项目。(目录见附件2)
(三)不在附件目录中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并按以上要求参与集中会议结题(验收)或提交材料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二、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一)参加学校会议结题(验收)的各级各类项目需提交相关结题(验收)材料一式六份。
(二)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
1. 教育部项目:须进行网络填报并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材料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要求详见附件3)
2. 省社科项目:须按序排列编制目录、页码后装订成册,同时将材料刻录进光盘,一式两张。成果须隐去作者名及作者所在单位名。(要求详见附件4)
3. 市社科项目:共建项目可参与学校本次集体结题(验收),其他项目需提供相应材料报送至市社科联。(要求详见附件5)
4. 教育厅项目:
(1)2014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应按“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要求参与结题。(要求详见附件6)
(2)2014年以前立项项目按原项目结题要求组织结题材料参与本次结题(验收)。(要求详见附件7)
5. 省教育研究院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要求详见附件8)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11月11日前(周一),由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类别项目结题(验收)要求整理和装订结题(验收)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留意后续通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验收),参与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准备3-5分钟陈述PPT,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11月底,科研处将结题(验收)结果及材料报送至相关项目主管单位。
四、其他说明
(一)结题评审费用由所有参与结题(验收)项目分摊。
(二)未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结题(验收),零星申报结题(验收)的项目,结题评审费用由项目自行承担。
联系人:许军 吴艳琪
联系电话:22245525
邮箱:nanguokeyan@sina.com
附件:
2.需提交结题材料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结题(验收)的
科研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