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6日,共5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三)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的课分别调至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4月5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五)的课分别调至4月7日(星期六)、4月8日(星期日)。4月7日(星期六)开始上班、上课。 二、请各部门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需要值班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 学院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时间:Mar 21, 2012 1:00:00 AM
录入者:魏晖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