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处、总务处:
现将本学期升旗仪式安排通知如下:
一、从2月27日(周一)起,举行升旗仪式,由各系轮流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二、升旗时间:每周一早上7:45。
三、升旗地点:教学主楼前广场。
四、相关要求:
1.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上7:45开始,本系领导、辅导员和全体学生必须在7:35前到场。
2.升旗仪式是十分庄重的仪式,参加者要严肃认真。
3.在升旗完毕后,由系领导作简短讲话,根据本系近期情况提出要求。
五、注意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至少提前1天亲自向辅导员请假并经批准。
2.无故迟到或缺勤者,由所在系报学生处,给予通报批评。
时间:Mar 6, 2012 1:00:00 AM
录入者:魏晖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