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2011年度财务年度决算工作,根据2011年年度决算工作总体要求,经报分管财务工作院领导同意,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30日为本会计年度最后报账截止时间。
二、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5日暂停一切借款、报销等工作。2012年1月6日恢复借款、报销业务。
三、2011年12月28日为对外付款、办理银行业务最后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9日至2011年1月5日停止对外付款、签发银行支票等相关业务。2012年1月6日起恢复对外付款、签发银行支票等业务。
四、已办理的各种借款(含私人借款)、项目经费借款、备用金、工程(采购)预付款等,请于2011年12月3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报销等手续(私人借款未能及时归还的应说明原因)。
五、已支付的各种预付款尚未取得发票的,请各业务主管部门尽快催促结算单位并于2012年1月6日前提供2011年度发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2011年度发票的,请提交专题报告说明原因,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财务处备案。
六、已经取得2011年度发票的,要求经办部门在2012年1月7日前办理财务挂账、报销等相关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请于2012年1月7日前说明原因供财务处备案,并于2012年2月28日前办理报销手续,2012年3月1日起不再受理2011年度发票。
七、由于年终决算涉及到的清账、结账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涉及到2011年清账、结账以及2012年新账开设等工作,希望全院各单位大力协助,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并请提前做好用款计划。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时间:Dec 20, 2011 1:00:00 AM
录入者:魏晖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