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为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继续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教学规范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10日——11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观摩公开课。由系(部)组织教师观摩公开课或示范课,并对公开课或示范课进行评议和讨论。
2.举办学术讲座。根据系(部)实际和学生层次及特点,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讲座,如:名师讲座、专家讲座、专题讲座等。
3.召开研讨会或交流会。以转变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为主题,召开教学反思研讨会和教学成果或经验交流会,如:如何加强师生互动,上好每一堂课;如何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怎样上好实践教学课等。
4.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各班级至少到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开展一次实践教学活动。
5.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紧扣本次活动主题,在第一课堂基础上延伸,拓宽思路,创新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第二课堂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各系(部)、教研室负责人主要检查课程教学进度情况、调(停)课情况、主讲教师准备的相关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课件、纸质教案等)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2.各系(部)要根据“教学质量月”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月”实施方案及填写《2011-2012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安排表》(附件),并于9月30日前上报教务处。
3.“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及各系(部)要通过橱窗、简报、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氛围。各系(部)要在10月10日前做好橱窗(宣传栏)、网站的布置或更新。
4.各系(部)可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性开展活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老师、学生积极参与,发挥优势和特色,注意活动效果。
5.各系(部)要对所开展的活动做好文字与图像记录与材料整理等工作,对本次“教学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18日前将总结及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五、其它事宜
1.“教学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学院将对开展活动积极、取得优良效果、组织工作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教学质量月”活动由教务处统筹布置安排,联系人:欧阳民,联系电话:020-22245811。
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时间:Sep 28, 2011 1:00:00 AM
录入者:魏晖晖